金年会学生会章程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金年会学生会是在院党委的领导下,在院团委指导下成立的学生群众组织。
第二条 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。团结和引导全院同学热爱祖国、勤奋学习,使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为同学成才创造优良的环境条件,带领全院同学争先进、创三好;发挥学生会作为院领导联系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,向广大同学传达上级的精神和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的心声,促进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。
第三条 主要任务:
(一)团结全院同学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和党的十七大重要思想,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,带领全院同学积极投身社会主义“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、政治文明”的建设。
(二)带领广大同学,以学习为中心,以成才为目标,以《大学生守则》为行动准则,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,丰富多彩的文化、科技、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,促进同学在德、智、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及良好学风、班风和校风的形成。
(三)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,倾听和反映同学们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帮助同学解决具体困难,促进我院教学秩序、生活环境及行政管理等各方面工作的改善,充分发挥学院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作用。
(四)加强与学校各部门、各(院)系学生分会的联系,加强与兄弟院校之间的联系,互相交流经验,发展兄弟院校学生会及其它群众性组织和社会单位的友谊与合作,沟通学院与社会的联系,以便给同学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。
第二章 成 员
第四条 凡是本学院的在籍学生,不论民族、性别、年龄、宗教信仰,均为金年会学生会会员。 第五条 会员的权力 (一)有权参加学生会举办的各种活动。
(二)有权监督学生会的各项工作,并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(三)有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(受留校察看处分期间,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)
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
(一)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守学生会的章程。
(二)积极主动、按时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,服从学生会的工作安排。
(三)维护学生会荣誉和利益,不得有损害学生会荣誉和利益的行为。
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
第七条 学生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、个人服从组织、下级服从上级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,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,依照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,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。
第八条 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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